2011年7月28日星期四

赵明福还是要死于自杀









日前,皇家调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皇委会”)已经公布了赵明福(左图)的死因调查报告结果。结果毫无意外:明福还是死于自杀。

报告的结果宣称,赵明福因为软弱的个性,经不起反贪污局的盘问,最后被迫自杀。我想,很多人的想法和我一样,从当初法庭宣判赵明福之死为自杀时,已经预料到就算是成立皇委会调查这事件,甚至委任冯正仁为此案的法官,结论还是:明福还是要自杀死。与调查报告公布不久前的709净选盟黄潮大集会中,我们看到政府丝毫不敢为自己所下的错误判断道歉,这个例子可以从出尔反尔的首相纳吉先生,到卫生部长最初一口咬定警方没有向医院发射催泪弹,过后是马华总会长的“角度问题”,之后又转变成那是“引述同善院方的话”,最后只好成立委员会调查此事。上述事件难道不是说明了一个道理:若是部长可以睁眼说瞎话,那么调查报告中的“忽悠”成分到底又有多少呢?

自独立以来,我国所奉行的政治体系和英国一样,都是君主立宪制,司法权、立法权和行政权三权分立。而统治者,即最高元首拥有特定的权力,在法律上拥有超然的地位。但是,自从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右图)在任期间,对司法的蹂躏,对君主的统治权力的削弱政治制度已经发生了变化,时至今日,依旧还没改变。当行政权力凌驾于司法权力和立法权力之上,而且也削弱了统治者的特定权力,我们又有什么理由相信冤案有可以平反?在我看来,正义之所以得以伸张,是因为拥有一个公平、公正的司法制度作为平台;反之,它就像是一个被乌云遮蔽住的太阳。虽然能看见周围事物,却总是感觉昏昏暗暗的。

明福虽然还是得自杀死了,但我相信他是死得其所。他的死,不会是鸿毛之死,因为他的死,唤醒了人们关注这个政治面临衰败的社会。因为,一个不公平的社会,遭遇不幸的,不会只是赵明福一人,阿米鲁案、古甘案、乃至阿末沙巴尼案,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虽然这是个黑暗时代,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难道它不是预示着光明的时代即将来临吗?



(照片来源:1.赵明福 下载自《辣手杂志》 网址:http://www.laksou.com/ 2.敦马哈迪医生 下载自博客 慧眼看天下 网址:http://viewofmalaysian.blogspot.com/)



1 条评论:

蔡长璜 (Chai Chang Hwang) 说...

法庭?“法庭”?验尸庭?皇委会?
自杀?“自杀”?被逼自杀?被害?
难道不是?不是难道?“不难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