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5日星期五

“圆”不“圆房”很重要——回应江立芙

8月5日的《东方日报》,江立芙的<神州观澜>刊载大作<“圆房”不“圆房” — 请别侮辱婚姻>(以下简称“江文”)阅读之后,江氏的观点令我大开眼界。我想就江氏所提的几项论点提出浅见。

江文开篇即指最近某报章刊登一则丈夫向大众投诉注册结婚后却不发生性关系的新闻感到“感冒”,并且就针对男方使用“圆房”一词带有严重的男性沙文主义色彩,乃是封建时代男权主义之下的产物,和“恩宠”、“宠幸”、“临幸”这些词一样恶心。所以我把这些词不用,以性关系取而代之。

首先,我认为,这些词的出现正符合了观念较为保守和含蓄的中华文化。我想从中华文化的角度切入来看,“圆房”一词不只是蕴含夫妻之间的房事,还包含着作为人之大欲得以圆满,因为男女结合,孕育着下一代,使家族血脉得以延续。因此,可以说,“圆房”不只是表示一种动作与行为表现,还包含心灵上的结合与圆满。由此可见,古人虽然用词较为含蓄,但却是微言大义,意境深远。相比之下,以上的这些词就比“野合”、“交媾”来得文雅。身为浙江大学文学士,身居神州的江氏怎么会不晓得中文的遣词造句向来崇尚典雅呢?

其次,作者针对该报章所报导的一则新闻——即男方向媒体控诉和女生结婚后,女生却不肯发生关系,然后就“觉得认为该名男生和女生结婚是为了“圆房””,紧接着,就表达了“圆房”而结婚的婚姻乃是侮辱婚姻的结论。作者首先已经妄下定论,结论是什么,就自不待言了。若事实并非如此,岂不让该名男性蒙上不白之冤?我不否认“有性无爱”的婚姻确实是存在某种问题,但难道“有爱无性”的婚姻就真的没问题吗?我们为什么不去理解女生不肯和男生发生关系的原因,而把罪责一味归咎于男方身上?

人类是自然界的生物之一,他们有性需要,也许是繁衍后代,也许是发泄欲望,寻求快感。无论如何,我们应该视之为合理且正常的,该名男性想要做的也应该被视为一种对伴侣“爱的表现”。此外,他并不是与该名女生发生不寻常关系、也不是发生婚外情。他只是和自己的伴侣在发生亲密互动时出现问题,结果就被作者借题发挥,大做文章。

我以为,作者应该以其渊博的女权主义知识,去指导“千依百顺妻子俱乐部”的姐妹,使那些姐妹们的脑海里不只是装着如何取悦丈夫的各种性爱姿势或销魂的叫床声,同时也不要把男性想像成只会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作者原文网址:http://www2.orientaldaily.com.my/dread/DGF/2VAa05Nt1Lfs1L4k0J8c8B1I0dx8569z

3 条评论:

蔡长璜 (Chai Chang Hwang) 说...

该对夫妻未臻“百年好合”的境界吧!
这篇大作出奇地……有意思,咳咳~

翁詩健 说...

這篇文章經已修改過,并投稿至《東方日報》,取代之前稍微遜色的那篇文章。

翁詩健 说...

或许吧,古语有曰:“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此言非虚。^^